
- 索 引 號: SM03100-0300-2025-00085
- 備注/文號: 永政地〔2025〕50號
- 發(fā)布機構(gòu): 永安市人民政府
- 公文生成日期: 2025-09-03
2025年8月26日,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征收了集體土地6.3644公頃(閩政文〔2025〕207號)。現(xiàn)將經(jīng)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的《征收土地方案》內(nèi)容和有關(guān)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建設(shè)用地項目名稱
永安市2025年度第二批次農(nóng)用地轉(zhuǎn)用和土地征收項目。
二、征收土地位置
擬征收土地位于燕南街道茅坪村、吉峰村、埔?guī)X村,四至范圍詳見項目規(guī)劃選址紅線圖。
三、被征收村、土地面積及土地用途
擬征收燕南街道辦事處集體林地0.4458公頃,燕南街道辦事處吉峰村集體林地0.0394公頃,燕南街道辦事處茅坪村集體水田0.0107公頃、旱地0.0364公頃、林地1.8658公頃、園地1.0176公頃、其他農(nóng)用地0.564公頃,燕南街道辦事處埔?guī)X村集體林地0.5787公頃、園地0.4259公頃、其他農(nóng)用地1.3801公頃,合計征收集體所有土地6.3644公頃。土地用途為教育用地。
四、征地補償標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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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類 |
面積 (公頃) |
征地補償標準 (土地補償費、安置補助費)(萬元/公頃) |
青苗費 (萬元/公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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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田 |
0.0107 |
75 |
2.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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旱地 |
0.0364 |
75 |
1.9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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園地 |
1.4435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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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地 |
2.9297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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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農(nóng)用地 |
1.9441 |
7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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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計 |
6.3644 |
五、征收工作安排
本次征收土地的實施單位為燕南街道辦事處,本公告發(fā)布后征地實施單位根據(jù)征地調(diào)查確認成果支付征地補償費,并收集征地涉及的土地權(quán)屬證件到市不動產(chǎn)登記中心辦理權(quán)屬注銷登記。
六、其他事項
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(nèi)的土地所有權(quán)人、使用權(quán)人有申請行政復(fù)議的權(quán)利。本公告公告期為十個工作日,如對土地征收批復(fù)有異議的,自公告期屆滿之日起 60日內(nèi),不服省政府土地征收行政行為的,可以向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(fù)議,逾期不申請復(fù)議的,視為放棄。
自項目征地預(yù)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,凡搶栽、搶種、搶建的各類青苗、地上附著物和房屋等,征地時一律不予補償。
特此公告。
永安市人民政府
2025年9月3日
(此件主動公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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